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公告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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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高新园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含常规服务及专项服务,常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我司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涉及的法律事务,以及我司其他重大决策、合同行为或涉法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2、参加我司规章制度的审查和修改,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3、根据我司要求,参与我司对外所签合同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等工作;4、根据我司安排参加相关会议,解答日常法律咨询;5、当我司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我司要求进行法律交涉或出具相关的律师函、声明。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我司处理有关诉讼、仲裁、 执行、调查取证等。

三、报价上限说明:投标上限价:20.00万元

四、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及固定单价

五、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合同款支付节点及比例: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常规服务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首期款项;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6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常规服务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尾款。

专项服务合同的款项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将依据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专项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每期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当期应付款项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递交地址处,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本项目不接受快递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中午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递交时间:本次公开遴选投标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收。)

4、递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三路10号龙华建设集团总部9楼高新园公司

5、联系人及方式:朱工13699877296(仅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接听咨询)

十一、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按照《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华区建设工程入围和定标工作细则>的通知》(深龙华住建〔2020〕21号)要求,存在去劣情形的单位,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为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继续开评标。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公告附件1:高新园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公告.docx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公告附件2:高新园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公告.docx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公告附件3: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高新园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遴选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