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遴选公告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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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

二、项目概况

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锦绣科学园北侧,总用地面积670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36.84平方米,规定容积率为6.0,用地性质为R3。本项目地上部分由1座塔楼+裙房组成,塔楼为宿舍,裙房为商业及公共配套,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40210平方米,其中产业配套用房36710平方米(含商业服务设施1500平方米,宿舍3521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500平方米(含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00平方米,物流配送站2500平方米)。

三、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中留用土地规划进行申报材料及修改成果的编制;沟通市规自局龙华管理局完成规划调整工作;公共服务设施调整包括研究物流配送站调整事项及调整为其他功配的可能性;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最终完成规划公示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且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可行。

四、工期要求:按招标人通知时间进场,工期暂定3个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通过深圳市图则委会议审议为止。

五、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上限价:197,693.00元

七、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投标下浮率,详见遴选公告附件。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总价已包含保证成果报告达到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政府审批等的一切费用。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合同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1)完成规划修改初稿并通过规资局龙华管理局专题会审查,且经甲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2)完成规划修改阶段成果,并完成规划公示经最终审批通过,且经甲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

(3)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纸质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请授权投标联系人送达,不接受邮寄送达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6: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温工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示: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告。

十四、特别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招标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的单位,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4.根据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履约评价记录:

(1)即时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即时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2)定期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定期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3)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最终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招标人:深圳市新龙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遴选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docx

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遴选公告附件2:投标报价函-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xlsx

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遴选公告附件3:观湖北产业片区16-13-1宗地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