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垃圾转运站及公厕除臭香精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现场环境卫生与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掩盖垃圾转运站、公厕及汽车站周边保洁区域异味,现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除臭香精供货服务商。
三、采购范围
本次为年度采购,预计购买912公斤除臭香精(液体、水性),香型要求为柠檬或茉莉,或两者香型搭配提供。
四、服务期限要求
本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配送至指定地点,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送至指定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
五、报价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68400元。
六、响应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和内容为准,结算价不超过遴选控制价。
九、支付方式
(一)预付款:按合同总价的1/12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
(二)进度款:按月支付,次月结算上月除臭香精货款。中标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货物到货确认单、送货现场照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完整有效凭证(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中标单位公章),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
(三)结算款:项目最终结算月份款项,由中标单位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套有效结算材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与前期预付款进行抵扣结算;若预付款不足以抵扣结算款的,由采购人按差额补足支付。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①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送至指定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范围内);
②承诺所供产品满足《GBT 22731-2022(日用香精)国家标准》;
③承诺所供产品可有效遮盖垃圾转运站、公厕、汽车站等周边保洁区域异味;若产品达不到异味治理效果,我方自愿无偿返工或换货,直至完全满足使用及异味治理要求。
(三)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公告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3份(同类业绩指除臭香精供应合同)。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等,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合同应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以客户为单位,同一客户业绩均按一份业绩计取)。
(四)提供投标报价书原件(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产品样品,样品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香型,香型以采购范围要求为准。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响应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一、评定标方法
低价优先,符合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响应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响应文件纸质版,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01。
(四)联系人及方式:杨工 17520142468。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二)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垃圾转运站及公厕除臭香精采购投标报价书.docx.docx
附件2: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垃圾转运站及公厕除臭香精采购合同范本.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