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确保我司承接的大浪、龙华城市管家项目和福布路项目现场作业有序开展,保障新能源车辆性能稳定、正常运转,有效延长车辆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使用寿命,拟选定一家专业维修单位,对三个项目现有的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开展定点维修服务。
三、采购范围
共配置各类新能源车辆188台(详见附件1),其中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104台,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74台,福布路项目10台。本次拟采购的定点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检测、故障维修、配件更换及应急抢修等。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具备正常营业的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备案(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截图或复印件,需体现投标人名称);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投标价格说明
招标控制价(投标上限价):89.65万元。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本项目合同支付上限价格为89.65万元/年,据实结算,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和内容为准,实际发生维修服务金额按附件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控制价*投标折扣率)为准,结算单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九、合同款支付
本项目次月支付维修保养结算费用,中标单位于每月5日前提供维修费用明细表、月度维修结算单、维修照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格有效凭证(均需加盖中标单位公章),招标人核实无误后按合同约定等进行支付。
十、评定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双信封模式):第一阶段不开启价格标,初步评审后,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排名前3的进入下一阶段(若与前3名总分出现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第二阶段价格标开标);
第二阶段开启价格标,价格标低且第一阶段综合评分≥60分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价格标低但综合得分不足60分,则选择报价次低且综合得分≥60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价格标相同的情况,优先选择第一阶段综合得分高者,若综合得分也相同,则抽签确定。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资信技术标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密封为第一个信封。
(二)按照价格标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密封为第二个信封。
(三)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均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资信技术标和价格标U盘分别封装在对应信封内,不得混装。
(五)投标文件未按资信技术标和价格标“双信封”形式进行封装,或资信技术标和价格标出现混装情况,均按废标处理。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双信封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楼。
(四)联系人及方式:刘工 13265780103。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公开遴选公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