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配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夯实下属公司经营管理基础,强化核心业务板块竞争力,结合现有经营规模、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需求,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开展代理招聘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招聘对象
委托代理招聘是指我集团通过协议方式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若为分公司投标,则应有总公司的授权)对我集团招聘项目开展招聘服务工作。委托招聘对象是指具有丰富招聘资源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提供近3年(以合同签订或服务完成时间为准)成功交付过至少3个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的招聘案例,成功案例指为需求方招聘到候选人,且该候选人通过需求方试用期,需提供服务合同及需求方出具的成功交付证明(如验收单、付款凭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委托招聘服务内容
提供人才招聘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针对甲方情况及要求确定搜寻目标;
(二)进行数据库查询及多渠道的人才信息筛选;
(三)利用各种专业招聘渠道搜集相关人才信息;
(四)有效筛选合适候选人并电话沟通,确认其基本信息及面试意向;
(五)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预约;
(六)对通过初试的候选人跟进复试情况;
(七)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
(八)向甲方及时汇报本项目进展信息;
(九)委托招聘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保证期为6个月,自推荐之受聘人正式入职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入职人员在保证期内离职的,委托招聘单位免费提供同岗位替补招聘服务,直至完成人员补位。
三、委托招聘项目情况
委托招聘深圳市龙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各1名。
四、委托招聘佣金标准
委托招聘单位负责推荐符合要求的候选人简历(候选人简历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经核实委托招聘单位未经前期沟通,出现候选人资质不符合招聘需求、候选人无求职本次招聘岗位意向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该委托招聘单位参与本次或后续招聘的资格),候选人经录用且保证期满后,按照推荐优先成功的原则,向实际成功推荐该录用人员的委托招聘单位支付相应服务费用,若同一候选人被不同委托招聘单位推荐的,以候选人简历先送达甲方邮箱者为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正式入职后,经双方确认服务费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70%;候选人保证期结束后,经甲方确认,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委托招聘服务费合计为12万元,其中总经理委托招聘佣金7万元、副总经理委托招聘佣金5万元。
五、保密义务
委托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本项目所涉的甲方公司信息、岗位信息、候选人资料等一切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具备本公告相应条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hr@lhconst.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8:00前;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19楼;
(四)联系人及方式:林先生 0755-29808033。
七、特别说明
本次委托是一般代理招聘服务,不享有独家推荐权。
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委托招聘报名材料 (模板).docx
附件2:委托招聘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