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集团2024-2025年度宣传服务将于近日到期,为保障集团宣传阵地建设,提升集团企业形象,拟对集团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进行采购。
三、本次发包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运营服务:
(1)提供集团公众号及官网运营及版面设计;
(2)素材拍摄制作整理:整理和搜集各部门文字素材;服务期间内对图片及视频素材进行整理建档;
2.媒体服务:在服务期内为集团在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等官方平台予以发布重要宣传资讯,数量共4条,在中国商报网、深圳特区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新浪微博、腾讯新闻、搜狐新闻、百家号、网易新闻、龙华融媒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资讯,每年度不少于60条。
3.内容维护:提供集团日常稿件撰写、校核;在重大新闻节点提供稿件支持,内容发布于央媒或本省市媒体。
4.活动聚焦:对集团主办或参与的重要活动,配合完成活动所需宣传展板、ppt等进行设计制作,并安排记者现场报道,报道内容发布于央媒或本省市媒体。
5.专人专项服务: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负责该项目,团队不少于三人,均为专业在职人员,其中一名专职人员于集团指定办公场地驻点配合集团日常宣传工作。
6.活动策划:根据集团需求,策划并统筹执行主题宣传活动一次。
7.舆情监控:每月舆情监测及分析摘要。如遇舆情危机,协助制定应对方案并配合实施。
四、服务期要求:
一年期。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投标上限价:300,000.00元。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九、合同款支付:
1.乙方在合同签署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2.项目结束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十、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高工 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组织勘踏现场;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采购.docx
附件2.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采购报价清单.xlsx
附件3.【合同范本】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微信公众号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采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