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东兰县天然饮用水山泉开发建设项目开发贷。
二、主要工作内容:为东兰县天然饮用水山泉开发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三、融资额度:4990万元。
四、融资期限:不低于10年。
五、融资利率:不高于五年期LPR。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国有政策性银行或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
(二)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计价方式:按中标利率支付利息。
八、报价方式:自主报价。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21层。
4、联系人及方式:何工 0755-29801116。
十二、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招标人:东兰鹏华水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