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20台机动车保险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确保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车辆运营合法合规,有效规避车辆在行驶及作业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保障项目运营平稳有序,现拟通过公开遴选采购方式,为项目相关车辆统一选定一家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
三、采购范围:
为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20台机动车(6台高压清洗车、10台勾臂车、4台洗扫车,具体详见报价明细表)统一提供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保险服务。
四、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五、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19.89万元(包含商业险保费、交强险保费及车船税)。
六、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同一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具有《保险许可证》或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①交强险和车船税实际出单环节执行国家统一交通强制保险条款和标准费率;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每辆机动车的交强险保费及车船税、商业险保费、总保费。出单时,承保公司可根据车辆实际出险情况在投标报价基础上调整每辆机动车的保费。但服务期内,实际出单总保费不得超过投标时总报价保费(新增车辆或新增其他投保险种或保障额度增加除外),超过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③服务期内,如有新增车辆投保,投标人应参照报价表中填报的同种车型同等方案进行承保;
④合同期内,如当监管部门出台新保费政策,新政策对采购人有利的,则中标人须按照新保费最优惠政策予以调整。
八、合同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以采购人确认的内容为准,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
九、支付方式:
中标人每月10日前将《车险投保方案》或《车险投保报价单》送交采购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明细信息,投保信息、保额、基础保费及优惠后应缴保费,采购人据此按月支付保险费。
出单时,中标人可根据车辆实际出险情况在投标报价基础上调整每辆机动车的保费。但服务期内,实际出单总保费不得超过投标时总报价保费(新增车辆或新增其他投保险种或保障额度增加除外),超过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须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相关规定执行“见费出单”。
十、评定标方法:
低价优先法。符合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按照遴选方案中响应文件组成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响应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均按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投标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响应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响应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楼。
(四)联系人及方式:杨工 17520142468。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附件: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20台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公开遴选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