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园林苗木(2025-2026年度)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我司负责的龙华街道道路绿化及公园管养的整体质量,保障道路绿化及公园管养项目的作业质量,我司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苗木供应商。
三、采购范围
拟确定一家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按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实际需求提供苗木(详见附件方案),具体以实际数量及采购订单为准。
公开遴选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单位在收到采购人苗木采购订单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完成配送,中标人须按合同要求履约。
四、时间要求
2个日历天。
五、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72万元。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
九、合同款支付
(一)中标人应当于收到采购人苗木采购订单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将采购人要求的苗木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工作人员当场组织清点查验。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苗木,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当天内更换并补足。
(二)苗木接受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整理全部结算材料(包括送货单、园林苗木月度结算单、验收照片等),并开具对应税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采购人,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收款账户一次性支付对应金额。
十、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总分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若评分总分出现并列第一名的情况,优先选择评审价格低者,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均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1: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刘工 13265780103。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园林苗木(2025-2026年度)采购公开遴选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