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视频号运营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强化招商推广、资产运营等重点业务、新媒体宣传矩阵,提升集团品牌形象,拟对集团视频号运营服务进行采购。
三、本次发包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运营服务:
(1)提供集团视频号日常运营:内容剪辑编辑、校核发布、互动回复等。
(2)结合集团重点推进项目,每月开展原创视频内容策划及拍摄不少于2次。
(3)制定并执行视频号推广计划:提高帐号关注度与知名度,确保粉丝量年增长数不少于1万、每季度阅读量超过1万的视频不少于3个。
(4)视频档案整理:整理和搜集各部门视频素材,定期对对视频素材进行移交归档。
2.媒体推广服务:建立与知名媒体联动发布机制,及时推荐集团重要宣传资讯到相关媒体,并定期整合其他媒体资源积极扩大宣传。服务期内,在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晚报、深圳新闻网、奥一网等以上平台予以传播发布集团相关原创视频不少于12个。同时,结合视频内容,配合集团撰写原创深度稿件不少于12篇,内容发布于以上平台。
3.日常宣传协同:对由集团主办或参与的重要活动,做好摄影摄像记录等。
4.培训服务:为集团提供新媒体相关能力培训1次,并提供必要的咨询答疑服务。
5.专人专项服务: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负责该项目,团队不少于四人,均为专业在职人员。结合集团实际,每周安排专人于集团办公场地召开与集团宣传工作相关人员碰头会议,定期做好视频号年度策划和年度总结工作等。
四、服务期要求:
一年期。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投标上限价:150,000.00元。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九、合同款支付:
(1)乙方在合同签署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2)项目结束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十、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高工 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组织勘踏现场;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视频号运营服务采购.docx
附件2:招标清单-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视频号运营服务采购.xlsx
附件3:龙华建设2025-2026年度视频号运营服务采购合同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