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观湖北产业片区项目竣工测绘验收服务(18-23宗地、16-13-1宗地)
二、项目概况
观湖北产业片区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与龙华北门户--梅观创新走廊相邻,南靠鹭湖中心城,北接观澜商业中心。其中共包含7个地块,分别为03-07地块、11-02地块、10-03-2地块、02-15地块、02-18地块、16-13-1地块、18-23地块。其中18-23地块建筑面积5.56万平方米、16-13-1地块建筑面积5.22万平方米。
三、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竣工测绘(含规划建筑面积施工图测绘、建筑物面积竣工测绘、现状地形图测绘、验测平面位置、验测建筑物高程高度、绿化竣工测绘、车位竣工测绘、人防竣工测绘等)。
受托人负责本项目竣工测绘并出具测绘成果报告,且保证测绘成果报告经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取得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测绘成果审核意见书》;进行现场测量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提出反馈,并配合有关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调整;负责与政府行政主管有关部门及测绘审核部门的沟通等工作。
四、工期要求:工期暂定60天;按招标人通知时间进场,具体结束时间以取得住建局下发的竣工联合验收结果文书为止。
五、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至少具备其中一项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六、投标上限价
投标上限价47.636112万元,其中:18-23宗地投标上限价23.491246万元;16-13-1宗地投标上限价24.144865万元。
七、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投标下浮率,详见遴选公告附件。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总价已包含保证测绘成果报告经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等的一切费用。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合同款支付方式及比例:乙方完成单独地块的全部工作,在成果文件报送相关审批部门取得正式意见或批复后,向甲方提交有效的评估成果(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支付至该地块结算价的100%。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纸质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请授权投标联系人送达,不接受邮寄送达。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6: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温工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示: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告。
十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中标后按地块签署合同。
2.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项目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培新路(18-23地块)、龙华区观湖街道荣樟路(16-13-1地块),现场联系人:谢工15807557598。
3.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4.招标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的单位,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6.根据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履约评价记录:
(1)即时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即时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2)定期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定期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3)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最终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招标人:深圳市新龙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观湖北产业片区项目竣工测绘验收服务(18-23宗地、16-13-1宗地).docx
附件2:观湖北产业片区项目竣工测绘验收服务合同(18-23宗地、16-13-1宗地)【供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