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集团财务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融资服务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建设”或“我集团”)目前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超600亿元,为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扩大外部资金来源和市场影响力,更好满足各项业务资金需求,我集团拟进行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融资时间为2025年,期限不超过15年。
三、本次发包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招募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保险债权融资服务。融资服务内容为:
1标段: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提款额度以甲方需求为准。计划提款时间为2025年,资金到位时间1个月,根据建泰项目进度款与补流资金需求进行提款,基础期限3年,总期限不超过15年。
2标段: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提款额度以甲方需求为准。计划提款时间为2025年,资金到位时间1个月,根据建泰项目进度款与补流资金需求进行提款,基础期限3年,总期限不超过15年。
如任一中标人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项目资金,需按甲方要求注销注册额度。
四、工期要求:
15年。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具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投标上限价为不超过五年期LPR(3.5%)。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固定费率。
九、合同款支付:
根据实际融资金额按季度支付利息,各期投资资金的还本日为该期投资资金到期日,如在该期投资资金到期日前投资计划提前终止,则该期投资资金还本日为投资计划实际终止之日。
十、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总分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中标1标段,第二名的中标2标段。若综合评分总分出现并列的情况,价格低者优先选择,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投标样板,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本项目接受邮寄,但投标人务必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若因邮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5:00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戴工 17722682600。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附件:资信、技术标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