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遴选公告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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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由(以下简称“区人才研修院”)位于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1-6号,院区内建有智汇中心、后勤中心、院士楼、人才书吧、研讨室等多个功能分区,兼备培训、会议、住宿、餐饮等功能,是由龙华区统筹建设的人才研修阵地,可为中外院士及高端人才提供研修学习、会议培训等服务。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范围为承办活动的辅助性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摄影摄像服务

1.负责活动开办当天摄影摄像服务;

2.特定场景的拍摄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呈现、主讲嘉宾特写、听众特写和嘉宾互动、大合影拍摄、人物表情和衣着、活动物料特写及活动空景拍摄;

3.依据甲方的活动方案安排图片直播以及小视频制作;

4.活动拍摄当天交付给甲方所需活动照片;

5.根据甲方提供的拍照需求和场地条件,合理规划并搭建拍照所需的舞台。

(二)车辆接送服务

1.活动当天乙方按照1台车辆配带1名驾驶员标准提前到达

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服务;

2.乙方配备的车辆及驾驶员根据甲方规划的路线进行接送服务。

3.乙方提供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手续及保险齐全的车辆。以及驾驶员的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4.需对提供的车辆本身和各座位进行消毒,并提供相关记录图片;

5.乙方承担车辆的燃油费、临时停车费维修、保养、违章、司机工资等车辆相关费用;

6.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车船税费、保险费(其中乘客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元,司机保险10万)、车损险、司乘险、车辆等第三者责任险及车辆盗抢险,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若发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由交通部门和保险部门裁决。

(三)讲师服务

1.依据甲方活动方案联络对应讲师到场授课;

2.乙方负责安排讲师出行,并支付讲师课酬费用,每次费用已包含个税;

3.交通差旅费及其他包含资料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

(四)物料服务

1.依据甲方活动方案设计活动主视觉以及海报、活动相关手册、证件以及证书等;

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方案以及相关纸质资料;

3.其他物料甲方按每次活动实际需求确认类别,依据单场上限金额单独列支明细;

4.以上费用已包括设计、制作、运输等费用。

(五)补充住宿服务

1.依据甲方活动安排的补充住宿需求,提前预定酒店对应房型;

2.补充住宿酒店在甲方周边三公里范围内,交通往来便利;

3.补助住宿酒店需为区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品牌酒店、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供应商。

(六)院外餐饮服务

1.依据甲方活动安排的区人才研修院外的餐饮需求,提前预定餐饮饭店;

2.餐饮饭店需为甲方考核确定后的场所;

3.午餐晚餐的菜单以及茶歇品类以甲方需求为准,需每场活动前发给甲方确认,具体双方协商沟通为准。

(七)综合服务费

依据甲方单场活动的安排,乙方为提供的单场辅助性服务总计金额基础上收取的综合性服务费用。

四、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投标上限价每个合同为15.98万元,合计79.90万元。

七、报价方式:投标人无需报价,仅需承诺同意遵循并执行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报价清单中各项综合单价及暂定总价。

八、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部分为上限单价,结算以实际发生价格为准且不超过设定的上限单价),结算时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据实结算。

九、合同款支付:

按月度付款,每场活动结束,甲方按实际发生服务项目确定单场活动款项,每月结束后,下月支付上月月度款的100%。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排名前五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一、业务分派方式:

1、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据活动时间安排,供应商依次提供单场辅助性支持服务,直至五家中标供应商均提供一轮服务后,再开始下一轮顺序轮候服务,依次类推。

2、无特殊原因,中标人不能拒绝或推托招标人分派的项目。如中标人确实无法承担该项业务,应在收到招标人委托服务清单后一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将该场委托服务清单按轮候顺序分派给其他供应商。该类情况在同一单位累计两次无法履约的供应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原工,18676750473。

十四、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5、合同详见附件2.合同范本,中标后需按合同范本内容签订。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遴选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docx

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遴选公告附件2.合同范本-深圳市人才研修院龙华分院活动辅助性支持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