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采购 遴选招标公告
2024-12-11
浏览人数:

一、项目名称

节日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环境”)承担大浪街道范围内节日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项目,为装扮及提升城市节日氛围,丰富美好城市元素,每年在春节和国庆节期间在大浪街道范围内公共区域及道路两侧悬挂国旗和灯笼。根据环境公司相关业务需求,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供应商。

三、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大浪街道范围内:华旺路、华荣路、华兴路、大浪南路、民塘路、德政路、华繁路、布龙路、和平路、新区大道等路段的节日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包含灯笼和国旗组装、悬挂、维护、拆卸服务以及各类辅材使用和安全管理等。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秀或评价95分以上的可续约,续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公司所在地址以深圳市的优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招标控制价(投标上限价):58万元/年。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给与书面说明。

八、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控制合同总价,结算时,以街道实际验收和考核结果为依据,以实际悬挂量为准,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

九、合同款支付

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街道主管单位的验收结果和资金到位情况,分为春节和国庆节两个阶段支付服务费。

十、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总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综合评分总分出现并列第一名的情况,评审价格低者优先选择,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公开遴选方案)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三副四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三)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8时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暂定)。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华富工业园B栋一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李工 13537521158。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lhconst.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五)根据国旗管理相关规定和业务需求,投标人需提供废旧国旗处理的合法方案。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节日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采购 遴选招标公告附件:节日灯笼国旗等装饰物悬挂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