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主体: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根据龙华建设资金计划进行各期永续债权投资,龙华建设提交需求后,募集资金两周内到账。
三、规模:总计不超过5亿元。
四、投资期限:3+N。即初始投资期为3年,初始投资期届满后每3年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投资周期)。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机构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登记的经营信托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依法有权以受托人身份开展信托业务;
2.2023年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1500亿元。
六、计价方式:按中标利率支付投资收益。
七、报价方式:自主报价。
八、投标限价:不超过一年期LPR(以遴选公告发布当日为准,目前为3.35%),季度支付投资收益。
九、退出机制及利率重置机制:在各期永续债权投资期满12个月后,龙华建设有权选择部分或全部赎回该期永续债权,若初始投资期届满时和其后每个投资周期到期之日,龙华建设选择不赎回,则利率重置一次(跳升不超过3%/次)。每个投资收益支付日,龙华建设可自行选择将当期投资收益及已经递延的投资收益推迟至下一个投资收益支付日支付,且不受到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如果龙华建设选择在某一投资收益计算期间递延支付某笔投资收益,则在递延期间该笔递延款项的适用利率将较原有利率跳升不超过50%/次。跳升后的重置利率的上限为8%/年,达到此上限后,重置利率不再跳升。
十、评选方式:价格竞争法,投标利率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利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21层。
4.联系人及方式:何工 0755-29801116。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附件: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