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维修管养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公告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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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维修管养材料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主要经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及固体废物的治理;绿地养护、污水处理、环境监测及治理等环卫业务。根据公司相关业务要求,环境公司拟确定两家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维修管养材料供应商。

三、招标要求:

遴选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履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可以续约,但最长不超过三年。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履约。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为84.00万元/年,标段一招标控制价暂为42.00万元/年、标段二招标控制价暂为42.00万元/年,总价超出遴选控制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取综合评分前两名为中标供应商。

七、合同计价方式:

据实结算,但支付总价不高于合同价。

八、合同款支付:

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月对上月领取的材料双方核对无误后进行支付。

九、投标文件要求:

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层。

4.联系人及方式:王工 13714610908。

十一、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二、特别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维修管养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公告附件1.大浪街道城市管理项目维修管养材料供应商采购遴选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