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华区国际医疗器械城产业片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龙华区国际医疗器械城产业片区项目,项目范围由10块宗地组成,主地块位于观湖街道观平路东北侧,北邻石马径水库,西邻鹭湖新城。项目留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5.17万平方米,总规划占地面积约24.11万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华区国际医疗器械城产业片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主体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等所有需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进度计划安排;
(2)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并报送委托人审核批准;
(3)办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备案及发布;
(4)负责澄清答疑工作,组织踏勘现场(若有)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办理答疑补遗文件的备案及发布;
(5)审查投标人资格;
(6)组织开标、评标等会务工作;
(7)协助招标人进行清标,罗列清标情况,编制清标报告等有关资料;
(8)组织定标会,协助委托人定标;
(9)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10)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
(11)签发中标通知书;
(12)整理归档招标资料;
(13)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4)在依法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出现时,开展重新招标工作;
(15)参加或配合召开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必要时提供投标分析成果及建议,并按甲方要求制作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文件等;
(16)无条件配合合同范围内的反复修改、评审工作;
(17)按要求参加会议并在会议纪要上会签,按会议纪要要求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18)招标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完成招投标活动所需的一切内容;
(19)提供一名驻场人员于委托人指定地点办公,服务至合同期满(受托人负责驻场人员薪酬、社保、福利、食宿等费用)。
四、工期要求:
自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甲方交付相关资料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之日为止。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1、招标控制价为846.31万元;
2、投标下浮率≧50%,投标上限价为423.16万元。
七、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确定;施工按工程类标准执行;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等按服务类标准执行。
九、合同款支付:
乙方每完成一个单项工程招标工作并将该单项招标资料全部移交,经甲方确认无误,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该单项招标代理费的100%。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高工 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深圳市新龙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龙华区国际医疗器械城产业片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docx
附件2:合同范本-龙华区国际医疗器械城产业片区项目招标代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