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遴选文件与补遗文件不一致,以补遗文件为准;先发出的补遗文件与后发出的补遗文件不一致,以后发出的补遗文件为准。
致各投标人:
补遗部分
遴选公告中“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中第2条改为:
“本次公告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开始至2024年7月31日止,投标响应人应于2024年7月31日16:00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17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不接受邮寄送达)。”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