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主要经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及固体废物的治理;绿地养护、污水处理、环境监测及治理等环卫业务。根据环境公司相关业务要求,本项目为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为5辆,总质量为4.5T。
三、工期要求:
招标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20天完成供货,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履约。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产品制造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同一公司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4、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价格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要求进行喷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要求中标单位购买车辆首年全保车险。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5%,剩余款项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六、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七、合同计价方式:据实结算,但支付总价不高于合同价。
八、合同款支付: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的95%。其余作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文件要求: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4.联系人及方式:邹工 18818578390。
十二、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三、特别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附件: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遴选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