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遴选公告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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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龙华区调解院选址于数字创新中心B座41层03-05单元(部分),选址场地建筑面积约733平方米。司法调解院本次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面积约448.77平方米(不含墙体,现场使用面积)。

三、本次发包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龙华区调解院的综合接待区、智慧调解室、共享调解室、溯源治理办公室等共计4个区域所需的LED屏幕、显示一体机、会议一体机及相应配套的中控服务器、主机、视频控制器、矩阵配电箱、钢架结构、人工安装及耗材等。按清单采购,设备分辨率需达到PH1.53。

四、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进场时间节点暂定为2023年10月1日)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招标控制价(投标上限价):32.999873万元;

七、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九、合同款支付:

1、预付款:采购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

2、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

3、保修金为结算金额的3%,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结清。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不接受快递邮寄的方式递交标书。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6: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8层。

4.联系人及方式:高工 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遴选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docx

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遴选公告附件2:数创中心B栋41F调解院平面图及设计方案.zip

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遴选公告附件3: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司法调解院LED屏幕及配套设备采购清单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