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电瓶车(开放式巡查车)采购遴选公告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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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电瓶车(开放式巡查车)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作业安全生产,我司拟采购1辆电瓶车(开放式巡查车)。

三、车辆规格及型号

拟购置车型

图片

描述

控制价格(元)

电瓶车

(开放式巡查车)

(供参考)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电瓶车(开放式巡查车)采购遴选公告


1.≥8座,四轮,开放式带前挡;

2.续航:≥70km;

3.款式:蓝白;

4.磷酸铁锂(或优于其性能);

5.电压≥72V,电机功率≥7.5KW;

6.电池质保三年,整车质保1年;

59000元/辆

四、技术要求

(一)交付车辆均为交付前6个月以内生产。

(二)包括供货方设计、车身、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费、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龙华环境车身LOGO贴纸等,包首年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万元)。

五、工期要求

15个日历天。

六、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5.9万元。

八、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九、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不超过投标上限价。

十、合同款支付

车辆(设备)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向卖方付款至已验收合格车辆全部金额。

十一、评定标方法

低价优先法。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供企业“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电瓶车(开放式巡查车)销售资格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公告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包含电瓶车或开放式巡查车。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等,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合同应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

(四)供应商提供15天内保证完成供货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以纸质件投递;若响应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曹工 18948783761。

十四、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五、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电瓶车(开放式巡查车)采购遴选公告附件:报价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