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2025年龙华街道等区域防撞缓冲车和高空作业车采购公开遴选公告及方案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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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2025年龙华街道等区域防撞缓冲车和高空作业车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作业安全生产,我司拟采购2辆防撞缓冲车和2辆高空作业车。

三、采购范围

拟确定一家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提供2辆防撞缓冲车和2辆高空作业车。公开遴选完成后,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0天内供货完成,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履约。

本次采购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供货方设计、车身、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灭火器、运输费、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上牌、购置税及其他各项税费等;需全车(含防撞包)喷绘工程黄颜色和龙华环境车身LOGO贴纸、安装警示灯、示宽灯、作业提示音乐设备,需贴尾部标识右转必停警示和红黄警示反光贴(符合亮尾工程规范);车辆首年交强险、车船税以及特种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车上司机及乘客责任险各10万元等商业保险(保险及车船税如中标人不能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可转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转给保险公司);高空作业车需配备保证高空作业安全的工具,安装大型转向警示灯。

需配备单北斗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一体化机或兼有定位设备、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带防疲劳监测系统)等功能的设备、室内外摄像头、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可视倒车装置、全景环视及盲区监控设备。前述设备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T/GDRTA 001-2020)、《深圳市环卫车辆全景环视及盲区监控设备技术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且前述设备要求环卫车辆必须接入城管局数字化平台、绿化管养车辆接入深圳市绿化管理作业信息系统及城管智慧化管理平台,并确保在网时间不少于一年。

四、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

五、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89.80万元。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不超过投标上限价。

九、合同款支付

(一)车辆验收合格并提供机动车专用发票后,甲方(采购人)向乙方(中标人)付款至已验收合格车辆总金额的99%;

(二)余1%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卖方。

十、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均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1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李工 14775892923。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人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2025年龙华街道等区域防撞缓冲车和高空作业车采购公开遴选公告及方案附件1: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2025年龙华街道等区域防撞缓冲车和高空作业车采购公开遴选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