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3层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乐路与观盛三路交汇处,龙馨家园A座第3层建筑面积约774平方米,需通过增设幕墙对该层进行封闭,满足后期使用需求,并对第3层整体进行精装修;对龙馨家园A座第17层成本合约部东侧墙体进行移位,增加其室内办公面积,满足其部门办公需求;对龙馨家园A座第18层的淋浴间地面进行找坡改造,使其地面积水能够顺畅流排。
三、主要工作内容
幕墙工程(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埋件、栏杆、铝板、雨棚、玻璃门及相关配件等的施工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分隔空间、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安装,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节能、拆改工程、完成本项目验收移交所需的全部监测及检测、与办公设备和软装陈设等配合工作、常规材料及所有的开孔和装饰面收边收口工作、成品保护、清洁卫生、建渣清运出场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工期要求:96个日历天。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六、投标上限价
1.招标控制价:2,277,673.81元,其中不可竞争费用合计(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141,344.82元;
2.投标净下浮率≥13%,投标上限价:1,999,951.04元。
七、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单价。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投标上限价的,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包含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所有工序及内容。结算时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投标上限价。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合同支付条款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原则上工程施工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当期已完工程量计价申请,经监理、造价咨询、发包人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支付给承包人,每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为当期完成产值的80%。首期进度款请款时需提供履约保函、保险购买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首期进度款。
3.经发包人确认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签约价或预算价中低价者扣除暂列金额后的85%;
4.竣工图完成、提交质量保修金保函、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且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97%(若提供工程质保保函,则在竣工结算经最终审核后支付至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100%);
5.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竣工满两年后,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的有关约定支付。
6.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当月申请工程款时,必须先结清该工程用水用电费用(含正式电),并提供供电部门相关证明。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程款。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4)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纸质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请授权投标联系人送达,不接受邮寄送达。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6: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温工0755-29809916。
十三、结果公告: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告。
十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现场联系人:李工18126218181)。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的单位,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5.根据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履约评价记录:
(1)即时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即时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2)定期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定期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3)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单位,自最终履约评价结果公告起,三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招标人及其子母公司、兄弟公司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3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docx
附件2: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3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公告版.docx
附件3:招标清单-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3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投标人填报.zip
附件4:施工图及相关意见-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3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zip
附件5:招标控制价公示表.pdf
附件6: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龙馨家园项目集中商业3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