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期 | 5年(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起算)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租赁期限届满,享有优先续租权。)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赁期限内,租金每年递增3.1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配套(餐饮及配套业态) |
履约条件 | 1.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物业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物业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租赁到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
其他补充说明 | 1.已完成消防系统和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2.已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屋现状:已配套完整的餐饮运营全链条设备(如灶具、蒸箱、商用冰柜、排烟净化系统、保温台等),前厅配置全套餐桌椅、空调、新风系统等,以最终交付为准。 4.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5.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承租人支付; (2)招租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6.交易实施机构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7.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及交纳方式: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取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交纳【需自行在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43000元(肆万叁仟圆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3)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4)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 (6)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承租方。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由业务系统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8.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即交易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内容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异议截止时间(与本公告截止时间一致)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须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310236)所发布的异议办理指南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异议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异议咨询电话:0755-23338582。异议的提出、受理及处理等具体程序,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