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城市管家项目垃圾转运站卷帘门维修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实际项目需要,现选定一家垃圾转运站卷帘门维修服务供应商。
三、采购范围
龙华街道范围内32座垃圾转运站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详见附件1)。
大浪街道范围内22座垃圾转运站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详见附件2)。
四、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履约。
五、报价说明
合同上限价:13万元。
六、响应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报价方式
自主报价。
八、合同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据实结算,但支付总价不高于合同价。
九、支付方式
本项目次月支付维修保养结算费用,中标单位于每月5日前提供维修费用明细表、月度维修结算单、维修照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格有效凭证(均需加盖中标单位公章),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按合同约定等进行支付。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投标报价一览表及拟维修项目报价清单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二)提供企业“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体现覆盖卷闸门/防火卷帘。
(三)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四)提供维修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以纸质件投递。
十一、遴选方式
低价优先,符合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响应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响应文件,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01。
(四)联系人及方式:刘工 13265780103。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探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城市管家项目垃圾转运站卷帘门维修服务采购公开遴选公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