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遴选公告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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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概况:

大峰超充站项目选址位于潮阳区和平镇大峰风景区西停车场,充电站车位及设备区域占地面积为350平方米。该地块具有显著的交通区位优势,地处潮阳区中西部核心板块、练江中下游片区,坐落于324国道和平路段北侧,城区通勤车流、周末出游车流持续稳定,日常交通出行便捷度高,地理位置与项目服务定位高度契合。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项目所需的充电基础设施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2.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休息室、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箱式变电站、充电堆、直流充放电终端、超充终端、充电系统低压施工、高压施工等、系统的检测、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安装完毕后能达到验收标准。

四、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90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2025年7月1日实施新的等级,前期取的许可证的为五级及以上);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七、投标价格说明:投标上限价为159.36万元。

八、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九、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据实结算。

十、合同款支付: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20%;

2.主要材料设备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含供电局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80%;

4.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至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97%(若提供工程质保保函,则在支付至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100%);

5.保修款(若有):在缺陷责任期(2年)届满后15日内,支付剩余合同结算金额的3%。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本项目接受邮寄,但投标人务必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若因邮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7层。

4、联系人及方式:原工 18676750473。

十四、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如需要踏勘可联系:吴工,17302659304;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发包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汕头市潮华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遴选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docx

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遴选公告附件2:合同范本-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doc

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遴选公告附件3:招标清单-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xlsx

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遴选公告附件4:汕头大峰超充站项目招标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