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司垃圾收集清运业务的顺利开展,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限高导致的生活垃圾清运难题,我司拟采购1台垃圾车。
三、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1台,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限高高度:≤2100mm;
2.货箱容积:可装载660L垃圾桶的数量≥10桶;
3.续航与电池:配备续航240km以上磷酸铁锂电池,支持快速充电。
四、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垃圾车至甲方指定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范围内)。
五、报价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25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
九、支付方式
(一)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同时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方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9%;
(二)余1%为质保金。整车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中标方。
十、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可提供符合要求的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范围内);
2.承诺自验收之日起整车质保不低于1年、三电质保不低于5年的质保承诺书(格式不限,须具体明确保修期时长);
3.承诺所提供车辆完全满足甲方所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若不满足,愿意无条件进行更换车辆或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且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三)提供所供应车辆的产品介绍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多角度照片、技术参数(须符合三、采购范围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功能、适用场景等(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公告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3份(类似业绩: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的供应合同)。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等,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合同应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以客户为单位,同一客户业绩均按一份业绩计取)。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原件(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投标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一、评定标方法
低价优先,符合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响应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响应文件纸质版,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01。
(四)联系人及方式:杨工 17520142468。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二)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预中标单位须根据甲方安排将车辆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通行测试。若测试合格,则进行验收并付款;若测试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预中标单位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附件1:投标报价一览表.docx
附件2: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纯电动密闭式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