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停车场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城市管家项目顺利运营,切实解决车辆停放与安全管理问题,现计划对指定地块实施改造,并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停车场改造施工单位。
三、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对场地进行全面清理并外运现有杂物与建筑垃圾,实施地面平整;沿用地红线建设合规牢固的围挡;接入水电,同步设置取水点、配电箱及夜间照明系统;安装电动推拉双开门、设立独立人行通道以实现人车分流,并配置覆盖主要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完成车辆加水点及洗车区域的地面硬化;组织集装箱搬迁;具体工作详见施工设计图。
本项目工程预算亦包含材料搬运、项目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等相关工作。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验收标准需满足国家规范。
四、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30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五、投标价格说明:
投标上限价:33.35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请各投标人知悉。
九、支付方式:
(1)首付款:首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中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
(2)进度款: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形象进度60%,且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进度款。
(3)结算款: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7%作为结算款。
(4)质保款:工程质保期为两年,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予以确认并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
十、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总分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若评分总分出现并列第一名的情况,优先选择评审价格低者,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均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投标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楼。
(四)联系人及方式:杨工 17520142468。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二)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停车场改造工程.docx
附件2.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dwg
附件3.合同范本-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停车场改造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