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预防经济和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现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范围
(一)为公司经营涉及的法律事务,以及公司其他重大决策、合同行为或涉法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二)参加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查和修改,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三)参与公司对外所签合同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等工作;
(四)根据公司安排参加相关会议,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五)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公司要求进行法律交涉或出具相关的律师函、声明;
(六)根据公司专项委托,代理公司处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调查取证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参与公司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期要求
服务有效期一年。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7万元/年。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九、合同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格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
十、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取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若评分总分出现并列的情况,优先选择评审价格低者,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刘工 13265780103。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附件.投标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