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高空作业车和皮卡车租赁公开遴选公告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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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高空作业车和皮卡车租赁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作业安全生产,我司拟租赁1辆高空作业车、1辆皮卡车或货车(5座或以上)。

三、车辆需求

序号

类别

数量

要求(不可负偏离)

控制价格(元)

1

高空作业车

1

1、深圳车牌

2、作业高度≥20米

3、提供驾驶司机

4、报价含车辆保险、日常保养维修服务

6800元/月/辆

2

皮卡车或货车(5座或以上)

1

1、深圳车牌

2、需为五座或以上车型皮卡/货车

3、报价含车辆保险、日常保养维修服务

4200元/月/辆

四、技术要求

1.牌照为深圳牌;

2.出租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等各种行车手续;

3.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车辆正常日维修保养;

4.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和车辆年审。并将保险协议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办理保险种类应至少包括:交强险、按最高额投保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司机座位不低于1万、不计免赔险等商业保险。

五、工期要求

10个日历天。

六、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13.2万元/年。

八、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九、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

本租赁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履约期限完毕经甲方综合考核达优秀可续签一年。

十、合同款支付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每个季度完结后的15-20日支付上个季度的应付租金。

十一、评定标方法

完全响应遴选文件的前提下,低价优先法。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

1.提供企业“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车辆所有人应为投标人;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提供10天内保证完成供货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4.提供高空作业车驾驶司机半小时响应,2小时内抵达作业现场承诺书,格式不限;

5.投标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以纸质件投递。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刘工 13265780103。

十四、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五、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大浪街道城市管家项目高空作业车和皮卡车租赁公开 遴选公告附件:投标报价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