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小型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确保公司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顺利运转,保障小型设备的正常使用,需由专业维修服务供应商提供维修保养和应急保障服务,及时排除故障,为项目运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现开展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小型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三、采购范围: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公开遴选采购162台小型设备(其中小型高压冲洗车92台、小型扫路机31台、多功能保洁车20台、两轮电动巡查车19台)维修保养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
对上述162台设备进行全面、系统性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半轴、轴承、机油、空气滤芯、电池、轮胎、补胎、高压水管、水管接头、点火开关等零部件的更换,以及集中保养、尾灯线路检修与排线更换等项目,未列明事项按实际发生情况予以处理。
在项目履行期间,如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需新增小型设备,或对上述162台设备进行更换,则所涉及的新增及替换设备,均包含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
四、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五、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12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据实结算,结算时以甲方(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和内容为准,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
九、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月据实结算,次月支付上月维修保养结算费用,中标单位于每月5日前提供维修费用明细表、月度维修结算单、维修照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格有效凭证(均需加盖中标单位公章),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按合同约定等进行支付。
十、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总分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若评分总分出现并列第一名的情况,优先选择评审价格低者,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均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投标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编制及投递;若投标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15楼。
(四)联系人及方式:杨工 17520142468。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可自行勘踏现场;
(二)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龙华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小型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公开遴选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