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大浪劳动者广场公厕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大浪劳动者广场公厕服务水平,优化市民如厕环境,提高设施使用舒适度与便民性,我司拟采购大浪劳动者广场公厕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三、采购范围
拟确定一家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为大浪劳动者广场公厕基础设施提供升级改造服务:供应商按采购方的升级改造要求,完成升级改造效果图制作,并根据效果图提供相应建筑材料(清单件见附件)并完成安装施工。
公开遴选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需按合同要求履约,且在10天内按施工效果图完成升级改造。
四、时间要求
10个日历天。
五、投标单位资格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投标价格说明
遴选控制价(投标上限价):8.5万元。
七、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八、合同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九、合同款支付
(一)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大浪劳动者广场公厕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采购,采购人需按施工效果图对其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对应税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收款账户一次性支付对应金额。
十、评定标方法
低价优先法,符合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供企业“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施工方案及完成后施工效果图,并提供按施工效果图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最新规范与施工要求的承诺书;
(三)提供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的承诺书;
(四)提供1年质保服务承诺书;
(五)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公告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建筑材料供应及施工)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等,合同须能体现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合同应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
(六)投标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以纸质件投递;若响应文件内容未能完全符合本要求,该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一)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密封件形式(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1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三)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15层。
(四)联系人及方式:刘工 13265780103。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二)采购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
深圳市龙华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
附件:投标报价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