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高新园公司公务车辆采购
二、项目内容:上汽大通G50PHEV2025款改款旗舰版,黑色,1台。
三、交货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交付车辆应为交付前6个月以内生产的全新车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投标上限价说明:整车落地价不超过14.98万元,含车辆首年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元、车上司机及乘客责任险各20万元等商业保险,上牌工本服务费等。中标人需负责车辆上牌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准备、提交、跟进及领取车牌等,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六、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者,均视为废标。
七、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八、合同款支付:合同签订后,到货验车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
九、评标方法:价格竞争法,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900元(大写:贰仟玖佰元整)。
2.缴纳时间:投标人须在本次公开招投标期限(共5天,具体日期以招标公告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缴纳方式及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对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账。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新区支行 41030200040003899
4、退还说明:
4.1未中标投标人、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2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等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发包人处,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本项目不接受快递。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栋龙华建设9层。
4.联系人及方式:李工,13172468875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招标人有权拒绝处于红色警示期内或因串通投标、转包、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一年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