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公告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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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高新园公司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站场地可研编制

二、项目概况:为推动龙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助力龙华区建成数字能源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为集团挖掘充电服务及关联业态营收增长点 积累资产运营经验,提升长期收益能力、拓展产业资源、推动区域经济升级,积极争取开展龙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拟通过短期租赁方式申请充电设施场站用地。

三、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短期租赁申请充电设施场站用地的相关要求,开展高新园公司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站场地可研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须于确定中标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

四、报价上限说明:投标上限价:19.72万元

五、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六、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八、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合同款支付节点及比例: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30%;乙方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后,提出中期款付款申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中期款;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尾款。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顺序提供一正一副两份完整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文件中已规定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擅自更改条款者,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供,须同时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十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缴纳时间:投标人须在本次公开招投标期限(共7天,具体日期以招标公告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缴纳方式及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对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账。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新区支行  41030200040003899

4、退还说明:

4.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2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3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等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版密封件形式(密封件内需含U盘,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递交地址处,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本项目不接受快递。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中午12: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递交时间:本次公开遴选投标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收。)

4、递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三路10号龙华建设集团总部9楼高新园公司

5、联系人及方式:张先生18566258575。

6、联系人及电话仅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接听咨询。

十三、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含附件),确定为中标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本次招标中,工作背景及基础情况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搜集并构思并论证,招标单位不提供具体方向或内容参考,望各投标单位依据自身专业能力独立完成方案编制。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公告附件:投标文件要求一览表.docx